一、协助院长组织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二、协助院长编制学院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三、根据执行进程计划编写教学任务书,经院审核以后按规定时间发至各教研室或任课教师。
四、根据审定的学期进程,在教务科编排的公共课、合班课基础上编排专业课程表,经教务科审定后填写班级和任课教师课程表,复查无误后,在期末放假前一周发至各班级和任课教师。
五、负责办理临时调课手续并及时向教师、班级传递调课通知单。
六、组织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的具体事宜。
七、编排学院承担的各课程考试安排表(包括期初缓考、三阶段考试、重修、毕业前补考)和接收试卷;协助教务处安排全院性公共课、基础课考试、全国英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其他全校性考试工作。
八、收、送登记学院内各类学生各科课程成绩(包括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按有关规定提供有关数据和学籍处理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提供毕业生有关毕业材料,组织填写毕业生有关表格和各类证书。负责毕业资格审查,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起草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
十一、落实筹备、组织院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十二、负责考勤统计,院教职工考核。
十三、负责学生毕业实习、教育实习等费用的结算报销。
十四、协助院长做好招生和学生就业方面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发、收各种教学用表、卡片、文件等。负责归档、整理及公文所涉及工作的落实。
十六、负责办理学生休、退、复、转学等手续,负责学生选课、缓考等事宜。
十七、初审教师填报的教学工作量。
十八、组织每学期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和数据统计工作。
十九、完成毕业班大学全学程各课程评价和数据统计工作。
二十、提供教职工评聘职称、评奖评优、晋级等的教学管理数据和有关教师业务数据。
二十一、做好教学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十二、协助院长审定自编教材、预定统编教材,组织自编教材的打印和统编教材的领发工作。
二十三、协助院长做好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建设等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二十四、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工作及学院临时工作。
二十五、维护教务系统,保留教学管理工作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