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有关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号召,落实《关于组织开展亚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人文学院法学182班把目光投向社会,来到农村团支部,积极开展暑假“三下乡”义务普法宣传活动。
8月28日,由法学182班团支部十三人组成的社会实践法治宣讲队奔赴安徽省蚌埠市长青乡宗洼村,了解当地法治建设陷入困境的原因,为农村法治建设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在与宗洼村村长的交流中队员们了解到,在当前的农村法治建设中,基层司法机关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不仅与农民法律意识薄弱、诉讼成本高等因素有关,还与司法机关自身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数量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有很大关系。队员们进乡村、进社区为村民答疑解惑、宣讲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用朴实的语言,通俗易懂的实例,与生活实际相结合,向老百姓介绍基本的法律部门,让百姓听众切实有效地增强法治意识,以改善当地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以“法制下乡,与法同行”为口号,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宣传团普法活动顺利完成。此次社会实践通过对村民的法律问题进行交流,提出法律途径解决方法,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加深了居民对于法律的认识和了解,为居民日后生活问题提供了文明合法的解决途径,推动了法律市民化与大众化的进程,从而达到普法下乡,法利万家的目的。同时,在实践中队员们锻炼了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在实践中得到了成长,增长了才干,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基础,更加明白了“一国之法,在于法度”的深刻含义,更重要的是培养了队员们的黎庶情怀。活动中,队员们表示:“在这次实践过程中,我们学得了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面对当前农村法治建设困境,作为法学学生,我们始终坚信即使没有能力去改变,也有责任去关注。”
实践期间,队员们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中,与当地村民友好互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当地村民牢固树立法律至上、崇尚法治、公平正义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建设法制社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据了解,此次班级实践的活动结束后,该班还将继续搜集宝贵资料,进行二次自我学习。(特约通讯员:李沙娜)